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,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按照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的总要求,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,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,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,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,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,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,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。
一、乡村规划原则
1、坚持村民主体。
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作用,激发和调动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主体性、主动性、积极性,尊重群众意愿,维护群众合法权益,为群众解决问题,让群众得到实惠,避免替群众大包大揽。
强化农户参与健全乡村治理机制,编制前调研及动员,让规划“知民情了民意”。
强化农户参与健全乡村治理机制,让规划“知民情了民意”,让村民由“被规划”转变为“自主规划”。
编制中全方位参与,让村民由“被规划”转变为“自主规划” 。
编制后成果公示及宣讲,让规划“深入民心”。
2、坚持红线底线。
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,落实“三区三线”等有关红线底线约束和管控要求。结合各村实际划定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,保护村庄肌理、传统格局、历史风貌特色和自然形态。统筹发展与安全,划定地质灾害风险、洪涝灾害风险、土壤污染风险控制线,分类明确管控要求。
3、坚持特色发展。
系统保护森林、河湖、湿地等自然山水秀美风光和田园特色景观,突出地域特色、民族特色和历史文化特色,强化空间品质塑造,各美其美,避免“千村一面”。优化空间布局,充分利用本村优势自然人文特色资源发展壮大特色产业,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。
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规划先行、有序推进,做到注重质量、从容建设”,要“通盘考虑土地利用、产业发展、居民点布局、人居环境整治、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,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”